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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開展2018年“五四”評優工作的通知

【來源: | 發布日期:2018-03-29 】    浏覽數 :  

關于開展2018年“五四”評優工作的通知

各團支部:

今年是團的十八大召開之年,也是共青團改革深化年。過去一年來我院各級團組織認真貫徹群團改革精神,從嚴治團,着力增強共青團的政治性、先進性、群衆性,在團的各項建設與發展上取得了較好成績。為總結經驗、樹立典型、表彰先進,調動廣大團員青年的積極性,經院團委研究決定開展2018年“五四”評優活動。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一、評選内容

集體榮譽稱号

 “紅船先鋒團支部”“優秀團支部”共2類。

個人榮譽稱号:

 “優秀團幹部”“優秀團員”共2類。

二、評選标準及名額比例

根據《嘉興學院共青團評獎評優評先管理辦法》(2018年3月12日修訂)有關規定執行。

三、評選流程

基層推薦,院團委、考核評議,遞交紅船先鋒團支部申報材料,優秀團支部、優秀團幹部、優秀團員名單;

四、工作要求及說明

1.各團支部要高度重視本次評選工作,認真考核評估,做到公開、公正、公平,通過評選活動切實起到激發廣大團員對團工作的了解,促進基層團組織建設,提高團組織凝聚力、戰鬥力。優秀團幹部、優秀團員評優工作應與“團推優”工作一并結合,積極向所在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青年列入黨員發展培養序列。

2.各項先進申報材料要切實做到實事求是,客觀公正。“優秀團支部”“優秀團幹部”“優秀團員”由院團委、團總支按照名額比例、評選條件進行考核評選,評選結果報校團委。 “紅船先鋒團支部”由院團委按照名額比例、評選條件進行考核推薦,經審核後報校團委,由校團委組織評審後公布最終名單。各項先進推薦登記表見附件。

3.原則上畢業班集體和個人不參加本年度評優工作。

4.各團支部報送先進名單、材料等須經所在學院團組織審核把關與公示。

5.所有項目均應上報紙質版(一式一份)和電子版申報材料。所需材料請于4月1日前交院團委206辦公室,電子版發送給組織部尹佳琳。

 

附件: 1.紅船先鋒團支部推薦表

      2.優秀團支部申報

      3.優秀團幹部申報表

      4.優秀團員申報表

      5.共青團嘉興學院伟德官网地址委員會五四評優工作管理辦法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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